宜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宜宾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
1—8月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宜宾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8月各项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截至8月底,一是全市新开工危旧房棚户区13524套(户),完成任务的85.9%,其中完成货币安置10314户,完成任务的111.4%;二是基本建成危旧房棚户区改造18100套(户),完成任务的93.2%、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2033套,完成任务的157.1%;三是竣工危旧房棚户区改造15090套(户),完成任务的104.7%、竣工公共租赁住房2301套,完成任务的90.4%;四是2014年底前政府投资公租房新增分配2498套,完成任务的73.2%;五是发放租赁补贴5019户,完成任务的89.1%、其中当年新增发放628户,完成任务的82.4%;六是完成投资442405万元,完成任务的115.9%。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纳入省、市(县、区)政府目标绩效考核范围。按省、市政府目标考核时限要求,各县(区)9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包括货币安置任务)。请各县(区)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对照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进度,确保达到省、市政府目标考核时限要求。同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达到“11月底前完成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任务和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任务,年底前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目标任务”的目标时限考核要求。
附件:《宜宾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8月主要指标
完成情况》
宜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