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10月工作情况通报
- 发布时间: 201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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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2016年1—9月,我市一是完成新开工危旧房棚户区改造6954套,完成任务的83.3%,排全省第17名,其中货币安置1909户,完成任务的87.6%,排全省第16名;二是基本建成9515套,完成任务的68.0%,排全省第20名;三是竣工8314套,完成任务的113.8%,排全省第17名;四是租赁住房补贴发放5606户,完成任务的80.8%,排全省第9名,其中新增发放465户,完成任务的106.9%,排全省第4名。
现将各县(区)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10月各项工作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至10月底,一是完成新开工危旧房棚户区改造7046套,完成任务的84.4%,其中货币安置1996户,完成任务的91.6%;二是基本建成9932套,完成任务的70.9%;三是竣工8647套,完成任务118.4%;四是公共租赁住房分配2592套(间),完成任务的67.3%;五是向农民工分配公共租赁住房167套(间),完成任务的59.2%;六是租赁住房补贴发放7389户,完成任务的106.5%,其中新增发放400户,完成任务的92.0%;七是完成投资27.7亿元,完成任务的99.0%。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开工方面,高县、珙县、屏山县开工率不到50%;尤其是高县、屏山县开工率严重滞后,其中:高县0.1%、屏山县0%。
二是部分县(区)棚改货币化安置进展严重滞后。其中:宜宾县、高县为0,江安县不到10%,货币安置率严重拉低了我市在全省的平均水平。
三是部分县(区)基本建成及竣工情况较低。其中:基本建成方面,临港区、高县完成率尚未达到10%;竣工方面,临港区、高县完成率尚未达到40%。
四是部分县(区)公租房分配无进展。江安县、珙县公租房分配数至今为0;江安县、高县、珙县、兴文县定向分配给农民工公租房为0套(间)。
五是部分县(区)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情况不理想。其中:屏山县发放数、新增发放数均为0。
六是部分县(区)完成投资情况严重滞后。其中:高县完成投资率仅为12%,屏山县完成投资率仅为20%,严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请各县(区)严格对照目标任务,认真分析、倒排工期,务必保证在年底前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特此通报
附件:《宜宾市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10月主要指
标完成情况》
宜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4日
附件:1.宜住保办8号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