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网站! 2018年07月26日 星期四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于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8月工作情况通报

  • 发布时间: 2016-12-26
  • 浏览次数: 4635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8月各项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至8月底,一是完成新开工危旧房棚户区改造6817套,完成任务的81.7%,其中货币安置1832户,完成任务的84.1%;二是基本建成7891套,完成任务的56.4%;三是竣工5510套,完成任务75.4%;四是公共租赁住房分配918套(间),完成任务的23.8%;五是向农民工分配公共租赁住房91套(间),完成任务的32.3%;六是租赁住房补贴发放4977户,完成任务的71.7%,其中新增发放388户,完成任务的89.2%;七是完成投资23.7亿元,完成任务的84.3%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开工率方面,高县、屏山县至今尚未开工,严重拉低了我市在全省的平均水平。

二是部分县(区)棚改货币化安置进展严重滞后。其中:宜宾县、高县为0,江安县不到10%

三是部分县(区)基本建成及竣工情况较低。其中:基本建成方面,临港区、高县完成率不足10%,翠屏区、宜宾县完成率未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竣工方面,临港区、宜宾县、高县完成率低于40%

四是部分县(区)公租房分配无进展。翠屏区、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珙县公租房分配数至今为0;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定向分配给农民工公租房为0

各县(区)要紧扣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查找问题、剖析原因、认真整改、研究加快推进工作的措施,对完成进度不理想的指标要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务必保证年底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宜宾市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8月主要指标

完成情况》

 

宜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95

 

附件:1.宜住保办6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