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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5月工作情况通报

  • 发布时间: 2016-06-06
  • 浏览次数: 3452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5月各项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一是新开工危旧房棚户区8346户,其中货币安置2179户;二是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和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14000套,三是竣工保障性住房和危旧房棚户区改造7304套;四是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分配3852套,其中向农民工定向供应公共租赁住房282五是当年发放租赁补贴6941户,其中当年新增435户;六是完成投资28.06亿元。截5月底,一是全市新开工危旧房棚户区3574户,占新开工任务的42.8%,其中完成货币安置409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8.8%;二是基本建成2836套,完成建成任务的20.3%三是竣工保障性安居工程2159套,完成竣工任务的29.6%;四是完成投资80420万元,占投资任务的28.7%

二、存在的问题

根据各县(区)工作推进和5月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存大较大差距,临港开发区、南溪区、高县、筠连县、珙县和屏山县等6个县(区)目前开工率为零。

(二)棚户区改造征收工作推进缓慢。由于部分县(区)的征收报批程序推动不力,致使年度新开工项目不能如期开工。

(三)不能有效突破资金筹措瓶颈。目前大部门县(区)虽已全面启动了向国开行、农发行申请棚改专项贷款工作,专项用于2016年或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但受银行对专项贷款审核时限的限制,致使部分县(区)部分已纳入2016年目标计划的项目因无资金无法启动。

请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协调力度,加快各项工作的推进,确保达到省、市政府6月底开工率达到60%以上、11月底全面开工”时限考核要求。

附件:《宜宾市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5月主要指标

完成情况》

 

宜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63

附件:1.宜住保办3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