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4月工作情况通报
- 发布时间: 201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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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4月各项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一是新开工危旧房棚户区8346户,其中货币安置2179户;二是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和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14000套,三是竣工保障性住房和危旧房棚户区改造7304套;四是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分配3852套,其中向农民工定向供应公共租赁住房282套;五是当年发放租赁补贴6941户,其中当年新增435户;六是完成投资28.06亿元。截止4月底,一是全市新开工危旧房棚户区2714户,占新开工任务的32.5%,其中完成货币安置539户,完成目标任务的24.7%;二是基本建成2442套,完成建成任务的17.4%;三是竣工保障性安居工程2012套,完成竣工任务的27.5%;四是完成投资62553万元,占投资任务的22.3%。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县(区)工作进度严重不平衡,在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新开率方面:南溪区、宜宾县、高县、筠连县、珙县和屏山县等6个县(区)开工率为零。
二是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进展缓慢,部分县(区)部分项目尚未征收方案和落实资金。其中,南溪区、宜宾县、长宁县、高县、筠连县和珙县完成率为零。
请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3月21日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吴勇副市长在4月7日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题工作会上的工作要求,早安排早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2016年的项目尽快开工,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宜宾市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4月主要指
标完成情况》
宜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
附件:1.宜住保办2号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