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规划目标................................................ 10
3.3规划依据................................................ 10
4、建设内容与范围............................................. 11
4.1建设内容................................................ 11
4.2规划范围................................................ 11
4.3建设期限................................................ 11
5、建设方案.................................................... 12
5.1绿化体系................................................ 12
5.2分区分类................................................ 13
5.3规划布局................................................ 13
5.4建设规划................................................ 13
5.4.1城市绿化............................................. 13
5.4.2公园绿地............................................. 16
5.4.3生产绿地............................................. 18
5.4.4防护绿地............................................. 20
5.4.5附属绿地............................................. 22
5.4.6屋顶及立体绿化...................................... 23
6、保障措施.................................................... 24
7、投资估算.................................................... 28
7.1估算范围................................................ 28
7.2估算依据................................................ 29
7.3宜宾市园林城市重点项目建设投资概算表............. 30
8、宜宾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规划(2014~2019年)分期任务分解 32
8.1 2014年度创建工作重点实施内容(夯实基础阶段). 32
8.2 2015年度创建工作重点实施内容(夯实基础阶段).. 35
8.3 2016年度创建工作重点实施内容(夯实基础阶段).. 38
8.4 2017年度创建工作重点实施内容(实施达标阶段).. 41
8.5 2018年度创建工作重点实施内容(实施达标阶段).. 44
8.6 2019年度创建工作重点实施内容(全面迎检阶段).. 45
9、2014-2018年分年度绿地建设项目一览表.................. 47
9.1 2014年度绿地建设项目一览表........................ 47
9.2 2015年度绿地建设项目一览表........................ 50
9.3 2016年度绿地建设项目一览表........................ 53
9.4 2017年度绿地建设项目一览表........................ 56
9.5 2018年度绿地建设项目一览表........................ 59
10、2014-2018年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项目规划图纸...... 62
宜宾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规划
(2014-2019)
城市绿化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公益事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努力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优美、舒适、健康、方便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和创业环境,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对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我市人居生态环境,打造绿色宜宾、生态宜宾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住建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结合我市自身实际,组织技术力量,认真编制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规划。
1.基本情况
1.1自然地理
宜宾市辖2区8县,幅员面积1.3万平方公里,东西最大横距153.2千米,南北最大纵距150.4千米,总人口543万,市境东临四川泸州市,南接云南昭通市,西界乐山市和凉山彝族自治州,北靠自贡市。宜宾市有2190多年建城史、4000多年酿酒史,1986年12月18日被评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因金沙江、岷江在此汇合成长江,素有“长江第一城”之美称。
宜宾市地形整体呈西南高、东北低态势。西部为大小凉山余脉,中有市境最高点,海拔2008.7米的屏山县五指山主峰老君山;南部为四川盆地贫舷带,即云贵高原北坡,中有海拔1795.1米的兴文县仙峰山和海拔1777.2米的筠连大雪山等;东北部为华蓥山余脉所在,宜宾城附近之七星山、龙头山、观斗山分别分布于此区域;东南侧属四川盆地东岭谷区,市境最低点,海拔236.3米的江安县金山寺附近长江河床在此区内;西北侧属盆中方山丘陵区,其大部分皆为宜宾县属地。全市地貌以中低山地和丘陵为主体,岭谷相间,平坝狭小零碎,自然概貌为“七山一水二分田”。市境内海拔500~2000米的中低山地占46.6%,丘陵占45.3%,平坝仅占8.1%。金沙江、岷江、长江横贯市境北部,三江支流共有大小溪河600多条。南广河、长宁河、横江河、西宁河、黄沙河、越溪河、箭板河、宋江河、古宋河等9条中等河流流域面积均在500平方千米以上。另有21条河流流域面积为100~500平方千米,有23条小河流域面积为50~100平方千米。三江的支流、溪河或由北向南,或由南向北作不对称的南多北少状河网分布,南部支流多发源于崇山峻岭,滩多水急;北部支流多发源和流经丘陵,水势平缓,岸势开阔。
宜宾生物资源富集,物种丰富多样,有动物资源近千种,高等植物5000余种,被誉为“植物王国”、“香料之都”、“药物宝库”、“茶叶世界”、“天然竹海”。宜宾市风景名胜资源禀赋极佳,有蜀南竹海、兴文石海等2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有越溪河、老君山、筠连岩溶、僰王山、芙蓉山等5处省级风景名胜区,同时宜宾也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1.2社会经济
宜宾市中心城区辖区为翠屏区、南溪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宾县柏溪镇,宜宾市所辖县有8个,分别为:宜宾县、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和屏山县。
2013年,宜宾市地区生产总值1342.89亿元、同比增长8.1%,总量居全省第4位、川南第1位;服务业增加值329.82亿元、同比增长11%,总量居全省第6位、川南第1位,占GDP比重24.6%;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完成763亿元、同比增长10.6%,总量居全省第5位、川南第1位,占GDP比重56.8%。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
1.3城市园林绿化情况
近年来,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生态环境建设,2013年,市委四届六次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长江上游国际生态山水园林城市的战略目标,并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为载体推动中心城区城市园林绿化发展,在创建过程中立足于完善城市功能,美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改善生态环境,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经过努力,我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水平和城市景观得到进一步提升,基本形成了四季有花,季相分明的城市园林景观。截至2013年底,我市建成区面积84.25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89.33万人,建成区绿地面积2781.32公顷,绿化覆盖面积3156公顷,建成区绿地率33.01%,绿化覆盖率37.4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28平方米,基本达到了省级园林城市的要求。
同时,为促进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我市积极开展园林乡镇、园林村、单位(小区)的创建活动,中心城区五粮液集团公司和宜宾学院等30个单位、宜宾县城中央小区等2个小区、宜宾市公安局等220个单位、临港地中海南湾小区等15个小区分别荣获“四川省园林式单位”、“四川省园林式小区”“宜宾市园林式单位”、“宜宾市园林式小区”等称号。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发挥了良好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宜宾万里长江第一城”的城市品位、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面临的形势
2.1城市园林绿化的意义和发展趋势
2.1.1 城市园林绿化的意义
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四废”,同时城市化进程过快导致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引起生态失衡,这一切使大自然饱受蹂躏,造成空气和水土污染、动植物灭绝、森林消失、水土流失、沙漠化、温室效应加剧等严重后果,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环境。人们根据生态学的原理,通过园林绿化措施,把原来被破坏了的自然环境改造和恢复过来,提升城市人居环境,使其能满足人们在工作、生活和精神等方面的需要。
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项目之一,它不仅美化环境,给市民创造舒适的游览、休憩场所,还能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只有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才能美化城市空间,改善投资环境,生物多样性的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得到保证。因此,园林绿化水平已成为衡量城市现代化水平的质量指标之一,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水平已成为城市形象的代表和城市文明的象征。
城市园林绿化作为为城市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公益事业和民生工程,承担着生态环保、休闲游憩、景观营造、文化传承、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多种功能,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途径和必要条件。
2.1.2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趋势
在积极增加城市绿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均衡绿地分布,加强城市中心区、老城区的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紧密结合城市居民日常游憩、出行等需求,加快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附属绿地和绿道建设;继续推广节约型园林绿化;不断完善绿地系统综合功能;以保护城市规划区内水系、山体、湿地、林地等自然生态资源为依托,统筹城乡绿化发展。
2.2城市园林绿化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制约因素
2.2.1认识不到位
我市2013年提出打造长江上游国际生态山水园林城市,当时有些人简单地理解为“建设园林城市就是栽树,达到国家园林城市的指标就行了”。其实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市政设施、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8大类74项指标。园林城市是一个更加生态、更加优美、更加宜居、更具活力的城市;是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是一个老百姓真正受益、得到实惠的城市。
2.2.2园林绿化机构不健全
目前,我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机构为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但中心城区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分别由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中心城区各区县政府承担,未能形成统一管理的协调机制,导致不能实现有效的行政和行业管理,制约着我市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
对比自贡、泸州等周边已创建成功的国家园林城市,它们均成立了强有力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管理机构来抓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自贡市2011年成立市园林局,核定事业编制为45名,泸州市1986年成立市风景园林管理局,核定事业编制为15人,并每年陆续引进专业人才充实到管理队伍当中。我市市级园林绿化专业机构,几经改革不是很稳定,导致我市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较为滞后。
2.2.3绿地规划布局还不尽合理,“以人为本”的思想和科学规划的原则还未全面落实
一是公园绿地布局不尽合理。国家园林城市要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应在500米范围内,公园绿地最小规模应为5000㎡,并强调公园绿地应是城市建设用地,不得将建设用地之外的绿地纳入公园绿地面积统计,但因历史原因和建成区受周边山体的限制,我市城市建设用地中用作公园绿地的用地比例偏小。
二是有的县(区)在编制城市规划时,将不太适宜搞建设的沟谷地、山坡地作为园林绿化用地、公园用地。如白塔山公园地处城市周边的山地,被长江隔断,旧城居民步行很难到达,不便于市民游览和使用,因此人流量较小,难以发挥城市公园应有的作用。
三是城市规划与城市绿化建设没有完全同步进行。在新城建设中,道路两侧绿化空间不够,部分主干道两侧建筑后退红线部分,没有统一规划和统一建设,难以形成好的景观效果,如南岸西区金沙江大道西延线两侧,因规划未统一,两侧建筑后退红线部分与道路绿化未形成有机整体。
四是老城区绿地率不高,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不多。通过近年来的绿化建设,我市城市绿化面貌有了很大改观,但城市绿化面临的任务仍十分艰巨,特别是中心城区中的老城区,绿地率较低,因欠缺政府鼓励政策,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也未得到全面推广。而这一区域又是人口集聚的中心,因此提高和完善这一区域的绿化尤其重要。
2.2.4建设质量不高,缺少精品工程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人们对城市园林绿化事业重要性的认识有了极大的提高,我市尽管加大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投入,但由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法律法规等制度不够完善,前几年因招标采取低价中标方式,加之施工过程监督不到位,致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出现不少问题,如:部分土壤不符合要求、苗木质量不高、施工质量较差,从而导致植物后期死亡率高,整体景观效果与设计效果存在差距。
2.2.5重建轻管,保护绿化的意识不够强
园林绿化存在重建轻管状况,常常忽视建后的管理维护。目前,管护工作多数是由辖区内的事业单位绿化处(所)来完成,在管护费用不足且首先要保证人员工资的情况下很难做到精细化管护。如:有的市政道路绿化虽然前期有一定经费投入,形成的景观效果较好,但一旦验收合格移交管护后,由于没有足够的后续资金保证,已经形成的绿化效果得不到继续保持和巩固。
2.2.6科技支撑不够,专业技术人才缺乏
我市园林绿化基础研究还比较薄弱,如在新优园林植物引进选育、城市园林生态、古树复壮技术、屋顶绿化技术、数字园林工程、病虫害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园林绿化综合节水技术等方面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不够,科技带动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随着城市建设发展,人们对城市园林绿化的需求更为迫切,要求也更高,这就要求要有一支高水平的专业队伍来从事我市城市绿化事业的建设与管理,而目前我市城市园林绿化队伍知识结构还参差不齐,队伍中技术人才总量不足,技术人员与工人的比例严重失调,高、中级人才匮乏,有的区县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中还没有园林专业的本科大学生,有的相关企事业单位还没有高级园林工程师,远远不能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
3.指导思想与目标
3.1指导思想与原则
3.1.1指导思想
围绕打造“长江上游国际生态山水园林城市”的战略目标,按照打造宜居城市、宜商城市的要求,推行全域生态文明互动,合理组织自然和人工环境要素,因地制宜,差异化发展,构建符合山水生态格局的园林绿化体系,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乡镇、村和小区。坚持生态型、组团化的发展模式,进一步优化生态体系,大力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实现城市与自然山水、乡村、田园的相融,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3.1.2指导原则
坚持以环境建设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城市绿化对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促进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的全面提升;
坚持统筹规划的原则: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与国土、农业、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的专项规划相结合,做到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和追求质量效益的原则: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从实际出发,适地适树,多树种、多林种、乔灌草花合理配置,实现质量好、功能强、效益高的建设目标;
坚持工程规范化管理的原则:按规范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检查验收,按成果兑现奖惩;
坚持全民绿化、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社会各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协作,合力推进工程建设。进一步依托城乡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结合区域和地方实际,努力建设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园林绿化系统,在尊重自然风貌,保护自然环境基础上,塑造山水相依、环境怡人的国家园林城市。
3.2规划目标
通过对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对城市山体、河流的生态保护和修复,不断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加快城市公园和滨江绿地的新建和改造,加强对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的建设,提高城市绿量,提升绿地品质,形成以城市公园绿地为重点,以滨江绿带为脉络,以道路绿化为骨架,以居住区、庭院绿化为依托,以街头游园绿地为点缀,形成点、线、面相衔接的绿地系统格局,营造生态安全、宜居宜游、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城市人居环境,并争取在2014年成功创建四川省园林城市,在2019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3.3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5.《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1992年)
6.《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8.《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9.《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2号)
1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010)
11.《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1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66号)
13.《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
14.《宜宾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4-2020)
15.《宜宾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4.建设内容与范围
4.1建设内容
根据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任务并结合此次规划,在建成区组织实施区域和区域组团绿化建设,以工程项目带动和加快已规划绿地项目的建设实施,广泛开展城市绿化、通道绿化,确保配套绿化指标规范,提高城市绿地建设水平。
4.2规划范围
宜宾市翠屏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溪区、宜宾县柏溪镇城市建成区及城市规划区。
4.3建设期限
推进城市绿化建设是一项建设周期较长,技术难度较大的系统工程,因此把此次城市绿化规划分为三个阶段来实施:
第一阶段(2014 -2015年)为夯实基础阶段。本阶段应基本完成规划的绿化体系建设,完成省级园林城市的创建,并按照创园工作实施方案分头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落实绿化土地和绿化资金,既抓平面绿化又抓立体绿化,继续增建绿地,同时对已有绿化进行提升性改造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城市绿化系统;
第二阶段(2016-2018年)为全面实施阶段。其主要内容是加强各类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的建设,提高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绿地率;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截污干管的建设,使城市污水处理全面达标。
第三阶段(2019年)为全面创建阶段。其主要内容是全面完成绿化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查漏补缺,突破难点,形成科学布局、结构合理、功能优良、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绿化体系,实现城市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5.建设方案
5.1绿化体系
合理确定区域所需的绿地,充分利用区域空间,搞好绿化建设,在进行各类绿地植物配置时,应采用多样性的配置方式,充分发挥绿地的生态效益、景观效益和园艺保健功能,构建以城区绿化为核心、通道绿化为网络、乡村绿化为背景的城乡绿化体系。
通过提高点状绿地建设标准、控制带状绿带保护范围、严格保护典型块状绿地的方式,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域生态环境,形成“一心多点、两环多廊”的空间布局模式,将区域中的点状、块状景观生态用地通过廊道(山体、水系廊道和交通廊道)串联起来,叠合为相互联系的网络结构,共同形成区域绿地系统框架。
5.2分区分类
不同区域生态环境条件、生态问题和建设目标都各不相同。合理的生态分区是有效实施绿地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发展的关键。
5.3规划布局
根据绿地功能与解决环境突出问题相统一,突出关键功能,与地形地貌、气候相结合等原则进行分区布局。
5.4建设规划
5.4.1城市绿化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反映城市绿地的分布状况、数量指标、绿地性质和各类绿地间的有机联系,而且要体现城郊、城乡结合的大环境绿化体系。
5.4.1.1规划范围
宜宾市城市规划区、城郊结合部。
5.4.1.2规划原则
统筹规划原则:与生产用地、城市道路、居住用地统筹兼顾,协调安排;要着重分析绿地与环境间的关系,以求合理布局、优化组合,达到最佳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经济、生态原则:规划时要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重。一方面在保证绿地面积前提下,尽量从地价和经济建设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地价低廉,改造困难,不宜建设的土地进行绿地建设。同时又要兼顾绿地自身及其外部的经济效果,带动周边第三产业发展,重视绿地区位的通达度和可经营性。另一方面,绿地的结构与布局、绿化树种的选择等均要符合生态学特性,遵从生态学原理,适应生态学规律;
以人为本原则:绿地规划应尊重人类休闲行为的时空规律,满足人类共性与个性的环境心理要求。因此在城市绿地空间的定位、具体的空间规划设计中都要考虑到居民的行为方式和绿地的实用性,营造能够满足不同年龄、不同阶层、不同职业的市民需求的生活和游憩空间;
景观美学原则:城市绿地具有生态、游憩、美学多种功能。作为科学、技术与艺术高度综合的绿地景观应是生态美、艺术美、科学美、文化美的高度统一与融合。
5.4.1.3规划内容
绿化用地控制:如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在保证用地数量的同时,形成合理的绿地布局。
绿化特色风格:即结合城市自然条件、传统文化、区位特点,制定绿化风格,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城市绿化景观。
5.4.1.4规划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1992]年)
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3.《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
4.《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5.《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5.4.1.5规划指标
城市建成区应达到以下指标:
绿化覆盖率达到36%以上;
绿地率达到31%以上;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平方米以上;
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60%以上;
多数市民出家门“300米见绿,500米见园”;
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以上。
5.4.1.6建设规模与建设期
2014年: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3054 hm2,绿化覆盖面积3481 hm2,建成区绿地率33.15%,绿化覆盖率37.7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32 m2。
2015年: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到3372 hm2,绿地率达到33.13%,绿化覆盖面积达到3914 hm2,绿化覆盖率达到38%,人均公园绿地达到9.01m2;
2016年: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到3613 hm2,绿地率达到33.38%,绿化覆盖面积达到4167.63 hm2,绿化覆盖率达到38.50%,人均公园绿地达到9.10 m2。
2017年: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到3942hm2,绿地率达到34.00%,绿化覆盖面积达到4504hm2,绿化覆盖率达到39.00%,人均公园绿地达到9.40m2。
2018年: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到4274hm2,绿地率达到34.5%,绿化覆盖面积达到4863hm2,绿化覆盖率达到39.22%,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0.26m2。
2019年: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到4613hm2,绿地率达到34.95%,绿化覆盖面积达到5228hm2,绿化覆盖率达到39.61%,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0.63m2。
5.4.2公园绿地
公园是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产品,是供民众公平享受的绿色福利,是公众休憩、娱乐、健身、交友、学习以及举办相关文化教育活动的公共场所,是城市绿地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承载着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休闲游憩、健身娱乐、传承文化、保护资源、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重要功能。公园绿地分5大类11小类:即综合公园 ,含全市性公园、区域性公园;社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专类公园,含有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公园、游乐公园、其他专类公园;另外还有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
5.4.2.1规划范围
翠屏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溪区、宜宾县柏溪镇城市规划区内。
5.4.2.2规划原则
本着“生态、便民、求实、发展”的原则,构建数量达标、分布均衡、功能完备、品质优良的公园体系。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尊重科学、顺应自然、低碳环保的公园设计理念,使公园建设走节约型、生态型、功能完善型发展道路。
5.4.2.3规划内容
综合性公园:南溪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宾县新增一个综合性公园;加强长江、岷江、金沙江滨江带状公园的建设。
社区公园: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按照“500米见园”的原则进行布置社区公园。
专类公园:规划植物园、动物园各一个。
街旁绿地:新建、改建、扩建5个城市广场。
其他公园:继续加强七星山、催科山、龙头山、观斗山、牛角岩、老鹰岩、望天狮子山、少娥山、公子山等周边山体公园的规划。
5.4.2.4建设规模和建设期
2014年:完成人民公园、流杯池公园、天池公园、中山公园的升级改造,新建洗马池公园、红山公园;完成南溪北城滨江景观带、湿地公园(滨江消落带)、护城溪滨江景观带、南溪一中外侧街头小游园的建设;完成宜宾县滨江景观带的建设,新增公园绿地150公顷以上。
2015年:完成宋家坡公园、宜宾县一曼公园、观音溪湿地公园、长江公园、白沙堰公园南段、大地坡公园幸福广场、南溪凤凰大道两侧带状公园、南溪滨江路四期景观带的建设,新增公园绿地120公顷。
2016年:翠屏区完成高速公路南出口至两路桥市政道路新建绿化景观工程、高速公路北出口至岷江桥北桥头市政道路景观改造、翠屏山西大门、外江公园(西区A-34地块)、李庄天景山公园、李庄古镇景区环线、大地坡公园的建设,开工建设岷江新区城市中央公园;临港开发区全面完成白沙堰公园(含白沙湖休闲公园)、长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临港段、龙头山花卉主题园的建设。南溪区全面完成滨江江滩湿地公园、滨江四期景观工程,开工建设长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南溪段的建设。宜宾县完成滨江路A地块西延段,开工建设少娥湖植物园。中心城区新增公园绿地面积200公顷以上。
2017年:翠屏区完成宜宾长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起步广场、龙洞坡公园、南岸东区F-6(a)地块、C-9-2-1地块、E-3-2-1地块、大溪口城市广场、南部新区宜宾市政务中心南北两侧景观工程、市民中心绿地景观建设项目、BQ-02-03地块、BQ08和09地块、南部新区凤凰溪景观带、中坝金沙江湿地公园项目等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南溪区全面完成长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临港至南溪段的建设、开工建设康养中心;宜宾县完成柏溪镇城市周边山体公园、黑河两侧景观绿地的建设。新增公园绿地200公顷以上。
2018年:翠屏区完成天璇山公园、五粮液湿地公园、岷江新区中央公园、火车站站前广场等公园绿地的建设;南溪区开工建设长江花海项目建设;临港开发区完成河湾公园、长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临港段)等公园绿地的建设;宜宾县完成坤泰湖湿地公园、少娥湖植物园的建设。新增公园绿地200公顷以上。
5.4.3 生产绿地
生产绿地是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园林绿化苗木既是城市建设和园林景观点缀的好素材,也是生态环境、居住环境及城市建设不可缺少的要素。发展各类苗圃、花圃,实行科学育苗,培育优良品种,是满足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发展需要,促进我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5.4.3.1规划范围
翠屏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溪区、宜宾县柏溪镇城市规划区内。
5.4.3.2规划原则
适地适树的原则:对本地的常绿和落叶乔木、花灌木、彩色植物及观赏竹类等进行筛选,选择适应城市生活的树种进行培育。
特色性的原则:生产绿地要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就必须坚持特色性的原则,生产有特色的苗木、花卉。
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的原则:随着苗圃业的连续发展,竞争越来越剧烈,苗圃的生产方式应向着专业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以提高自身竞争力。
前瞻性的原则:根据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方向,在培育苗木时要有前瞻性,大力发展未来需要的品种。在坚持本地的优良绿化观赏植物为主的同时,积极引进外地新优品种。
5.4.3.3规划内容
翠屏区赵场镇:以发展草花、中高档花卉,培育银杏、桂花、小叶榕、栾树、朴树、天竺桂、香樟、红叶石楠、鱼尾葵、连香树、栀子花等为主。
翠屏区李庄镇:以发展香樟、银杏、栾树、蓝花楹等树种为主。
翠屏区象鼻镇:以发展三角梅、香樟、连香树等树种为主。
宜宾县安边镇:以发展朴树、油樟、樱花、黄桷树、桂圆等树种为主。
5.4.3.4建设规模和建设期
2014年:翠屏区赵场街道新增苗圃10公顷、南溪区石鼓镇新增苗圃8顷,宜宾县将军庙新增苗圃10公顷。
2015年:翠屏区赵场街道新增苗圃10公顷,菜坝新增苗圃10顷;李庄镇新增苗圃10顷。
2016年:南溪区锦绣园新增苗圃15公顷,翠屏区宗场新增苗圃15顷,宜宾县将军庙新增苗圃15顷。
2017年: 翠屏区赵场街道新增苗圃15公顷,宗场新增苗圃15顷,宜宾县将军庙新增苗圃15顷。
2018年:翠屏区七星山新增苗圃20公顷,南溪区石鼓镇新增苗圃50公顷。
5.4.4 防护绿地
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化用地,包括城市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5.4.4.1规划范围
翠屏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溪区、宜宾县柏溪镇城市规划区内。
5.4.4.2规划原则
结合城市高压走廊、高速公路、铁路、河流的空间分布状况,合理设置防护林带。
5.4.4.3规划内容
公路防护林带:沿城市高速公路、快速路两侧,规划设置宽度为30-50米的公路防护林带。其中,高速公路两侧防护林带规划带控制在30-50米。
铁路防护林带:宜宾城区的铁路交通主要包括内昆铁路、宜宾—毕节铁路和宜宾新建的高速铁路,规划沿这三条铁路两侧,在城区范围内林带宽度控制在30米以上,在城区以外控制在50米以上。
高压电力走廊安全隔离绿带:即沿城市高压电力走廊设置的安全隔离绿化带。
卫生隔离防护带:规划在工厂、港口等生产作业区与住宅密集区之间设置卫生隔离防护带,以尽可能避免或减轻噪声等生产性污染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5.4.4.4建设规模和建设期
2014年:建设宜珙段铁路翠柏大道一侧绿化带3km,宜泸高速公路两侧防护绿地3km,内宜高速公路两侧防护绿地2km,新增防护绿地35公顷。
2015年:建设宜叙高速公路两侧防护绿地4.5km,宜攀高速天柏段防护林带2km、渝昆高速防护绿地2km,新增防护绿地45公顷。
2016年:在城区南岸西区220KV的高压走廊线下设置防护林带3.5km,建设宜攀高速天柏段防护林带2km,新增防护绿地25公顷。
2017年:在翠柏大道铁路沿线旁设置防护林带3.6km,在临港至南溪公路两侧设置防护林带10km,新增防护绿地25公顷。
2018年:在翠屏区高速路B线上跨桥至象鼻立交、岷江北路及周边区域设置防护林带5公顷,在临港高速路连接线两侧防护绿地设置防护林带3.2公顷,新增防护绿地8.2公顷。
5.4.5 附属绿地
附属绿地主要包括城市道路、居住区,以及工业、行政办公等城市建设用地内部配建的绿地,是城市园林绿化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纳入绿地率统计的、面积最大的绿地。
5.4.5.1规划范围
翠屏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溪区、宜宾县柏溪镇城市规划区内。
5.4.5.2规划原则
保证绿量的原则:严格按照《城市绿化条例》及城市控规要求,保证城市新区,一类居住用地的绿地率不宜低于35%,二类居住用地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城棚户区改造原址改建绿地率不低于20%。
品位提升原则:严格进行景观方案审查审批,提升附属绿地景观档次和水平。
5.4.5.3规划内容
居住区附属绿地:包括新区居住小区、旧城改造居住小区。
单位附属绿地:包括新建单位、旧城单位改扩建项目。
道路附属绿地:新建道路绿地、城市道路改扩建项目。
5.4.5.4建设规模和建设期
2014年:中心城区附属绿地新增149.57公顷,其中,翠屏区附属绿地新增52.07公顷,临港开发区附属绿地新增32.5公顷,南溪区附属绿地新增32.5公顷,宜宾县附属绿地新增32.5公顷。
2015年:中心城区附属绿地新增188公顷,其中,翠屏区附属绿地新增98公顷,临港开发区附属绿地新增30公顷,南溪区附属绿地新增30公顷,宜宾县附属绿地新增30公顷。
2016年: 中心城区附属绿地新增135公顷,其中,翠屏区附属绿地新增45公顷,临港开发区附属绿地新增30公顷,南溪区附属绿地新增30公顷,宜宾县附属绿地新增30公顷。
2017年: 中心城区附属绿地新增135公顷,其中,翠屏区附属绿地新增45公顷,临港开发区附属绿地新增30公顷,南溪区附属绿地新增30公顷,宜宾县附属绿地新增30公顷。
2018年: 中心城区附属绿地新增130公顷,其中,翠屏区附属绿地新增60公顷,临港开发区附属绿地新增30公顷,南溪区附属绿地新增20公顷,宜宾县附属绿地新增20公顷。
5.4.6 屋顶及立体绿化
为有效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增加城市立体景观,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营造低碳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规划上应逐步强化对城市屋顶及立体绿化的引导与控制。
5.4.6.1规划范围
翠屏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溪区、宜宾县柏溪镇城市规划区内。
5.4.6.2规划原则
鼓励性原则: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新建建筑实施屋顶绿化,并在建筑设计时统筹考虑,以满足屋顶绿化的荷载和防水等要求;现状建筑应根据允许荷载和防水的具体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进行屋顶绿化。
安全性原则:屋顶及立体绿化作为城市绿化的重要形式,虽然在拓展城市绿色空间、美化生态景观、改善气候环境和生态服务功能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但屋顶及立体绿化是在空中进行绿化,如果考虑不周会存在安全隐患,所以在规划、设计、建设屋顶及立体绿化时应严格遵循安全性原则。
5.4.6.3规划内容
屋顶绿化:新建建筑的屋顶绿化、现状建筑的屋顶绿化。
挡墙、立交桥、河堤绿化:在长江、金沙江、岷江河堤两岸、挡墙、护坡、立交桥、建筑墙面等实施立体绿化。
5.4.6.4建设规模和建设期
2014年:实施屋顶绿化3000平方米,挡墙、立交桥、河堤绿化1公顷。
2015年:实施屋顶绿化3000平方米,挡墙、立交桥、河堤绿化2公顷。
2016年:实施屋顶绿化5000平方米,挡墙、立交桥、河堤绿化3公顷。
2017年:实施屋顶绿化10000平方米,挡墙、立交桥、河堤绿化3公顷。
2018年:实施屋顶绿化10000平方米,挡墙、立交桥、河堤绿化3公顷。
6.保障措施
6.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市创建国家园林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国家园林城市评价指标》的要求,将园林城市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规划实施各项工程。要建立住建与发改、规划、交通、水务、环保等有关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区县之间的协同配合机制,减少部门之间、城乡之间在绿化过程中的矛盾和不协调现象,细化、分解建设任务,明确相应主责机构,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政策资金到位,努力形成“高位推动、部门联动、市县(区)互动、全民行动”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将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指标纳入各级政府行政领导任期考核内容。
抓好实施责任工作,实行绿化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联系各部门职能和职责,落实各级责任;各部门通力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绿化建设任务。
6.2加大投入,完善机制
进一步解放思想,搞活园林城市投融资机制,以政府投入导向,发挥政策杠杆作用,吸引和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园林城市建设,形成多元化的园林城市投资格局。一是加大公共财政对园林城市建设的资金投入。城市园林既是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的公益性事业,也是直接涉及广大市民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园林城市建设的财政和金融支持,把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体系。二是制定鼓励政策,通过“PPP”模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6.3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将《宜宾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宜宾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规划》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城市“绿线”、“蓝线”,保护好现有绿地、湿地资源。严格遵循“绿线”范围内的现有绿地不得征用、占用用于一般工程建设的原则,并通过市人民政府或人大常委会以政府规章或地方法规的形式给予确认,保障园林绿化用地和整个城市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6.4加强管理,夯实基础
加强城乡绿化资源管理,加强对绿地、森林、湿地、古树名木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力度。健全和完善地方性城乡绿化法规体系,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为抓手,规范文件制定和行政决策程序,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为目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损坏城市树木花草、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等的违法案件。
6.5创新机制,效益兼顾
在实施过程中,广泛发动群众,激发公众的参与热情。狠抓每年三月份的“植树节"活动,强调全民植树的法定性、义务性、公益性,广泛发动,全民参与,提高义务植树的尽责率,全方位开拓城市绿色空间。积极开展单位、企业和群众认建认养绿地和认捐树木等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小区的评选活动,形成全社会参与、人人动手、齐抓共建绿色城市的局面。
6.6强化管理,巩固成果
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四川省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推行依法治绿,以法兴绿。坚决禁止一切乱砍滥伐森林和任意侵占、破坏绿地的行为发生。依法行政,认真执法,严肃查处毁林、毁绿、侵占林地、绿地案件。对造成水土流失和裸露山体的,县(区)政府绿化主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恢复植被,逾期未完成的,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督促资源开发者恢复生态植被,保护生态环境。要加强绿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绿地养护管理责任制,实行规范化管理,强化对已绿化路段的绿化养护,提高苗木的存活率和保存率。
6.7分期评估,社会监督
把城乡绿化作为建设城乡节约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节约、高效、优美”原则为建设宗旨,用最少的用地、最少的用水、最合理的资金投入的绿化模式,为居民提供最高效的生态保障系统。
在城乡绿化树种的选择方面,应以适地适树为依据,坚持生物多样性原则,选择适宜的乡土树种,充分发挥乡土树种成本低、适应性强、本地特色明显等先天自然优势,同时适当引进部分适应本地环境的外地新优植物品种,增强植物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充分发挥各类植物吸附尘土、隔离噪音、涵养水源、吸碳制氧、净化空气、降温保湿等方面的生态效果。
在城乡绿地,尤其是中心镇绿地建设中,应加快形成和推广复层群落式的生态绿地模式,使绿地建设向植物物种和结构丰富、景观多样、稳定性强、养护费用低的方向发展。
在加大绿地建设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对建成绿化的保护和维护管理,要落实绿化管护资金,落实管护机构和人员,提高绿地管护力度,保证绿化植物生长良好。各单位和生活小区要健全物业管理公司管护绿化的长效机制。对已建成一年以上的绿地,应在每年的12月对其保护和管护状况进行检查、评估。
6.8 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加强宣传力度,普及园林绿化相关知识,鼓励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参与植树造林和认建认养活动,推动身边增绿,努力形成政府倡导、广泛宣传、全民参与、自觉自愿的良性发展机制,推进宜宾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快速发展。同时,通过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等创建活动,引导和激励部队、社会团体、广大群众和国际友好人士广泛参与植树造林、城乡园林绿化建设,培养和提高市民的生态意识,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市民义务植树的尽责率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参与面。
7.投资估算
7.1估算范围
本项目投资估算范围包括:
1、宜宾市国家园林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的直接费用。
2、基础工程费、设备费。
3、后期管护费、管理费等。
不包括以上各规划项目的土地征用费、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地补偿费等项目费用。
7.2估算依据
1、估算依据
估算依据主要有:①国家和地方相应政策法规;②宜宾市相关行业有关技术经济指标;③现行市场价格;④社会平均用工量。
2、估算说明
①工程建设费根据宜宾市近期建设项目每平方米建设成本单价进行估算。
②维护费参照当地现行管护标准估算。